2024年5月20日以来,西秀区市场监管办理局积极展开中小学食物安全显着问题专项整治。现将1起典型案子发布如下:
2024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学展开日常监督查看,经查,该小学食堂存在未按规则设置三防设备,刀具、砧板、清洗盆等加工东西未设置标识标明用处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分决议书》,给予正告处分,并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6月19日前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2024年11月0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小学食堂进行复查,发现该小学未标准设置和运用防蝇、防鼠、洗刷设备设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且当事人于2024年6月12日遭到正告处分后仍未按要求标准设置和运用防蝇、防鼠、洗刷设备设备,构成未按规则实行食物安全办理职责且拒不整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则,11月21日对该小学作出处以7500元罚款的处分决议。
本案当事人为中小校园园,本案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意图是催促其依法合规展开餐饮服务活动,实在保证师生合法权益,一起也警示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逐步增强食物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