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常规水电工程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常规水电工程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8781.87平方米,新建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总建筑面积65168.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909.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259.76平方米),内设病房416间、床位数700张,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一栋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建筑面积64320.13平方米,新建一座高压氧科建筑面积330.12平方米,新建一座液氧站建筑面积20.24平方米,新建一座医疗垃圾房建筑面积28.5平方米,新建一座燃气调压站建筑面积27.72平方米,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及生活垃圾房建筑面积442.11平方米,定制及购置信息化应用软硬件设备385台/套,并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铺装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常规水电工程
按招标方提供的招标图﹑工料规范所描述的内容和范围,供应、安装及接驳本工程给排水分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给水、雨污水、废水、生活热水等)、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干线系统、动力系统、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防雷接地、柴油发电机系统、人防电气)、小市政分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网雨污水、给水、强弱电)、楼体大字、泛光照明和抗震支架等。绘制完成并提供本工程所有机电BIM深化图,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线图(含市政综合管网)、综合预留洞图、机房深化图、管井深化图、设备运输预留通道图、设备基础图等;负责完成本工程系统调试和试运行,完成操作培训和售后服务;负责与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直至完成工程验收;制作完成并提供工程完工资料(包括档案管要求的小市政给水、雨污水、电力及弱电、智能化等有关的资料)及竣工图,并达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报验和验收;配合建筑设计企业或总承包向各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包括施工图和设备送审、主责完成生活给水卫生许可证、小市政档案验收全部费用等,且包含所有相关联的费用;负责本工程通过专业检验测试机构的检测,相应的检验测试的内容由本承包人考虑,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投标单位在报价中应包含该检测费用(包含相关检测所需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所有材料设备检验测试单位必须满足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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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相关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通过IC卡刷卡认证;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之日当天)及沈阳市(区)行政执法局(2023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查询到的处罚信息中,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两次及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系人:马老师、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本镕、徐雨桐、电线。异议投诉渠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系统。